各课题负责人:
学校将开展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检查范围
⑴、200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要求全部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结题;
⑵、2004-2006年立项的项目原计划在2007年或之前结题的,要求2007年12月31日前结题;原计划在2007年以后结题的,要求在2007年10月31日前向科技处递交项目中期报告书,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接受中期检查。
⑶、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得再行申请延期。
2、项目结题须报送的材料
⑴、项目结题报告书(含电子文档)
①、校级课题提交结题报告书2份;
②、校外课题提交结题报告书3份。
⑵、结题成果原件
①、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或鉴定成果等,原件交验后返还;
②、结题成果为著作,应交5本著作原件;
③、鉴定证书原件1份。
⑶、结题成果复印件1份
①、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②、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
③、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3、装订要求
⑴、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用A4纸打印;
⑵、所有成果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⑶、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成果复印件均在左侧装订,单独成册。
4、注意事项
(1)、请近几年内获得各类纵向立项和学校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到科技处查看项目立项、结题情况;
(2)、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题报告交科技处。不按时结题或不呈交中期检查报告的,将停止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纵向项目;
(3)、各类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请在科技处网页上(http://kjc.hncu.net)下载。
(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请于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请于11月30日前交科技处(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可发e-mail至hl21th@163.com)。
(5)、联系人:黄 丽,联系电话:6355075,6926109
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07年5月8日
附件一:标注范例
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中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中文: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4)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文: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中文: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6)湖南城市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中文:湖南城市学院资助项目
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Hunan City University
其他科研项目参照以上范例标注。
附件二:主持在研纵向课题人员名单
陈伯望 陈 强 曹国辉 陈向阳 杜 婷 洪 亮 刘益虹
刘粤湘 毛广湘 孟新田 王海波 杨建民 易红联 湛君毅
附件三:主持在研院级课题人员名单
陈伯望 陈 强 曹国辉 江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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