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2007年上学期重修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5月14日—18日,过期不再受理。
2.一次只能申报重修课程六门(含实践性课程)。
3.申报地点:
朝阳校区(办公楼一楼考试办)
4、申报流程:先到朝阳校区(办公楼一楼)教务处考试办领取打印的重修课程申报单一份交费→复印一份交回考试办。
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办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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